机构简介
丹东市第三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5年9月,现址位于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264号。现有鉴定成员10名(其中:主任医师9名、副主任医师1名,均为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);内设机构办公室、鉴定室及档案室3所办公场所。成立十四年来,共鉴定刑事、民事案例1314例。本机构配置有CT、动态脑电图等大型医疗设备、精神心理测查装置和全程监控设备及办公设施,为鉴定活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。多年来在司法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,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及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工作,统一思想、加强领导,严格规范,强化内部监管,无错鉴、重鉴等事故发生。
许可证有效期

2016-01-01 2016-01-01
2020-12-31 2020-12-31
颁证机关:辽宁省司法厅
首次获准登记日期
2005-09-08
联系电话:0415-2580838